近兩年偶然從香港的雜誌看到有關Lolita的報導,例牌先略述一下Lolita的來源以及在日本的演變,再數到香港的頭上,探討奇裝異服背後的心態,甚麼逃避現實甚麼嘩眾取寵,然後以青少年專家的忠告作結。
終於上電視,先有早前星期日檔案的《 我愛Lolita》,不錯的製作,條理分明,重要是沒有太多的鹽醋。不過前幾天香港電台的鏗鏘集亦播出了《魔法彩衣》,走訪幾個愛穿Lolita的女生,以及一個男孩。鏡頭下有意無意卻以他們的自述來作引導,剪輯後彷彿就成了一個社會現象、一個社會問題。小眾的玩意從來得受大眾的批判,要是離了正經叛了大道。但是他們穿自己喜歡的服裝,跟我們聽自己喜歡的音樂又有甚麼原則上的分別?
我無意研讀或考據Lolita文化。只是從電視畫面上看到幾十個Lolita打扮的女生在香港公園的聚會,場面實在震撼。我感到很有趣,在這個沉悶的城市,他們很自在的走在街上,本身就是一個statement。
沒有標奇的一代,可有立異的將來?慶幸香港,有Lolita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