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十三日,紙板遊戲Monopoly大富翁誕生七十周年。同一天,BoingBoing刊登了我早前將Monopoly改成Blogpoly的圖片。我很高興,因為得到別人的喜愛,然後有關的消息被寫成了不同的語言,由法文到日文,甚至是冰島語,網站的瀏覽人次一天之內上升了十倍,而在Google有關Blogpoly的條目也由四個急升到六百個。我可實實在在感受到互聯網的力量,我應該很高興。
可是我沒有。
五月十五日。在那篇關於Blogpoly的網誌上有人留言給我,說我抄襲。原來那人正是一個名為Blogopoly作品的原作者。
對於一個喜歡創作的人來說,沒有其他說法比指控為抄襲更殘忍和嚴重。你可以說我的作品不濟,稚嫩或重覆,或是不值一評,但一句抄襲可叫我即時面紅,雖然我沒有感到羞愧,因為我從來也沒有想過已經有以網誌文化為藍本的Monopoly,
還要在十五個月前,那時候我可對Blog這一個字一無所知,我以為我擺明模仿的只是大富翁本身。
Blogpoly和 Blogopoly只是相差一個字母,我立即到其原作者留下的線索追尋。一看之下真的尷尬,真的很像,真的只是相差一個字母。但再看真的一點,除了那一個多餘的O字外還有甚麼相像?對不起,我實在看不出來,由那堆彷似任意拼湊的圖案和相片貼上的紙板上,我看不到Blogpoly和
Blogopoly兩個紙板在意念上有什麼相似,更說不上是參考。
如果說我抄襲,請說我抄襲Monopoly吧。
*剛剛看到有人在flickr上以我的紙板製作了西班牙版本,很有趣,因為有人喜愛和認同,像早前的Sticker
Map一樣可自由改動為個人化的版本。 |